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2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静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纠纷解决机制创新与完善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推进和保障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您提出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内创新与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一)借鉴地方经验,建立自贸区法庭。
(二)引入国外经验,入驻优秀仲裁机构。
(三)健全调解机制,引入国外先进商事调解机构。
以上建议,对完善建立健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工作,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二、 工作现状
为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建设“一带一路”倡议,鉴于沿线国家商业习惯、法制环境差异等特点,调解作为一种非对抗性的争议解决方式,它能最大限度保护双方的情感以及促进双赢的实现。仲裁对纠纷的化解更强调它的程序价值和专业性,适应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需要,2018年6月,昆明市在全国首创在经开区成立了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由经开区法制局代管,人员是兼职。在以昆明市法学会牵头,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外侨办、经开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形成了工作小组,共同为服务中心建设献计献策。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外交大局,抓住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与马来西亚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印度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协议,最大限度吸引国内国际法律机构、组织和当事人进驻服务中心,把昆明打造成全球纠纷解决机构的集散地,在经开区领导的重视下,目前,在海归创业大厦10楼,打造面积超过17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配备办公设备,大型阶梯教室和功能齐全的会议室,服务中心致力于打造“一站式”的国际纠纷解决平台,为国内外企业解决投资贸易纠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目前,来自印度、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缅甸、柬埔寨、巴基斯坦、孟加拉、新加坡等国以及港澳地区和国内60多位国内外知名仲裁法律专家受聘成为服务中心的国际专家,为国内企业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服务。服务中心于2019年4月,以“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服务为主题,举办了“中国——孟加拉国际仲裁昆明培训班”,来自中国、孟加拉两国律师界、学术界、金融界等行业的42名精英学员和中孟双方的政府官员、法学专家、仲裁专家参加旁听活动,并推荐中方学员和申请成为孟加拉国际中心的中国仲裁员。年内相继承办“金砖国家技术转移高峰论坛——金砖国家及南亚东南亚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合作分论坛”、“2019澜湄合作博览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服务论坛、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与泰国仲裁中心合作培训交流活动,与多国仲裁法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以上活动,不断提升了昆明的商事法律服务国际影响力及国内业内的影响力,并得到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相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 办理情况及意见建议
您提出关于建立自贸区法庭的建议,对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和西安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庭试点,国际商纠纷解决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突破现有法律框架、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下,充分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 ”的政策优势,进行立法试验。今年3月30日,昆明市中院同自贸区管委会共同设立“昆明法院自贸试验区诉讼服务中心 ”及“昆明法院自贸试验区分调裁审、多元解纷中心”,并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诉讼服务窗口,开展诉前调解分流、诉讼、保全案件登记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指导等工作。双方将共享调解资源,充分发挥服务中心聚集的国际化商事仲裁、调解机构及国内外法委专家作用,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形成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根据省贸促会、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工作总体方案》 的通知,年内将借助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成熟并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和专业及机构的优势,由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与省贸促会、省司法厅共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在昆明、红河和德宏片区设立分中心,将中心的模式复制到三个分中心。
仲裁机构按《仲裁法》的规定设立,目前,全省8个市有7个市设立了仲裁委员会,拟推动昆明仲裁委落户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充实完善国际仲裁队伍,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业务能力建设。同时,推动自贸区各仲裁机构修订完善仲裁规则,提高 国际仲裁的公信力及影响力。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附件:昆明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
昆明市商务局
2020年7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帅 0871-63136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