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2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昆明市搬家行业管理服务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搬家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昆明市搬家类家政企业约100余家(个体户约50家),搬家企业受人力资源制约较少、门槛较低、成长非常快,市场长期处于需求兴旺,供不应求的状况,搬家企业的业务量逐年增大的趋势,经营效益在家政行业中也处于前列。
二、 促进搬家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市级层面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都要尽量简化。搬家行业除涉及入城通行证审批难度较大,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审批或备案流程进一步优化简化,企业参与度增加、行业发展迅速。
(二)清理规范经营服务型收费,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根据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确有必要增加项目的需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搬家行业服务价格经过市场竞争和调节已经基本透明和稳定,目前正在进入同等价位下提升服务质量的“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引导搬家企业做大做强
开展全市搬家企业等级评定活动、继续推进搬家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O2O(线上线下结合)等搬家服务新业态,鼓励引导搬家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需求挖掘、资源整合。
(二)完善搬家服务标准体系
逐步引导形成基础管理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为主,服务项目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主的标准体系。推进搬家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总结推广服务标准化经验。积极推行搬家企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三)推进搬家服务合同管理
引导搬家服务企业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与从业人员、消费者签订搬家服务劳务合同,明确服务清单和服务要求。推广使用搬家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搬家服务合同条款中消费者、企业和从业人员三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费用的名称和收费方式等。
(四)加快推进家政服务诚信体系建设
拨付210万元,用于支持“云南省家政服务公共诚信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建立从业人员注册制,注册内容包括健康信息、培训证、保险信息和身份认证,可供消费者核查,从而监督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信用。此外,通过记录和建立从业人员的信息登记,包括从业人员在从业企业里的红黑名单等,从而约束管理职业信用的规范。
(五)开展普法宣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由于搬家行业门槛较低,我市搬家行业存在企业良莠不齐、服务不规范、产业化水平较低、消费者认可度不高等问题,整个行业市场竞争力相对薄弱。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服务、指导工作,引导我市搬家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感谢您对昆明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浦剑 0871-6323376)
昆明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