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昆明市政协第十三届 第四次会议第134310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市委:
市政协第十三届第四次会议第134310号《关于加强昆明市仓储、物流市场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议》交由我局主办,市应急管理局协办,经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 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违法租用土地,违章建设的彩钢板厂房、仓库和市场(以下简称“临违建筑”)火灾事故多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市政府以确保生命安全,减少火灾损失为目标,以临违建筑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为主要治理内容,强化属地责任、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以“查违建、抓拆停,查隐患、抓整改,查住人,抓两清两断”为主要工作措施和抓手,深入排查整治全市临违建筑存在的突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在商贸流通领域,市商务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底线,全面排查物流行业风险隐患,扎实推进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取得较好成效。
(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商务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印发《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麻痹思想绝不放过、事故苗头绝不放过、违章作业绝不放过、安全漏洞绝不放过、盲区死角绝不放过“五个绝不放过”的要求,立即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销号清单,立即整改、跟踪督办。
(三)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制定《昆明市商务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任务为重点,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组织全市各级商务部门及相关企业,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配合开展线上安全咨询。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强化社会监督,共同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通过直播、视频播放等方式组织企业、广大市民进行线上观摩学习。排查梳理各企业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 应急管理部门工作情况
(一)协调外部力量开展隐患排查。多年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一是坚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第三方(具有安全资质的中介机构)排查隐患,列出隐患清单,再督促企业对照逐条整改。二是专门成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对工艺技术复杂的企业,从专家库中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短时间无法完成的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
(二)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市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始终坚持协调配合,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共享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违法行为信息公告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2020年上半年,为进一步强化昆明市物流安全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多部门共同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流安全专项检查,先由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开展自检自查,再由市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抽查组对全市物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联合抽查。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打牢了我市物流产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了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多资源配合开发监管新模式。近年来,我市在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通过对化工园区进行安全生产评估,督促企业全面深入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整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监督到位,鼓励企业进入园区,由园区对区域内的企业实行统一管理。目前部门园区已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四)严格专项整治排除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省安委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从今年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求通过专项整治排除一大批安全隐患,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发生率及伤亡率。其中专门制定了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助推园区实现高质量平稳发展。
三、 整治临违建筑工作情况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临违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作为本地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尽快摸清底数,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临违建筑巡查、发现、制止、清理、拆除、报告等工作,指导协助各乡镇(街道)查处临违建筑火灾隐患,依法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通讯网络、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要将临违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纳入辖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一并进行监督考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成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二)各街道、乡镇负责加强对辖区临违建筑火灾隐患情况摸排,对发现的“三合一”问题和违规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问题,要及时组织采取“两清两断”等措施坚决整治;要结合辖区临违建筑情况,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购置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将临违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纳入本部门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安排,重点针对临违建筑集中区,加大整治拆除力度,通过拆临拆违根治消除一批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符合要求、违规住人存危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四)自然资源规划、住建部门负责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利用多种技术手段,认真开展卫星图斑对比和巡查工作,核查项目审批情况。发现临违建筑,及时通报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处置,并配合提供相关项目审批情况。对于临违建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违法〔2012〕99号)相关规定,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职权进行处置。
(五)工商、食药监、环保、商务、交运、安监等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对涉临违建筑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坚决依法纠治各类违法行为,通过规范、降低临违建筑生产经营活动总量,有效控制火灾隐患总量;对在工作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通报公安及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六)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集中组织开展临违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从重给予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处罚;对拒不执行或暴力抗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拘留、罚款,严肃追究失火、消防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罪责。
(七)工信、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对在建的临违建筑,且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停止通讯网络、停止供电、停止供水等服务。
四、 下步工作计划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开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的紧张局势,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也随之越来越重。下步,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昆明市仓储、物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一)提高认识,绷紧安全生产弦。针对物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预防为主、管人与管物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加快推动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的实施,促进物流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物流安全管理工作。
(二)紧密配合,狠抓隐患排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物流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积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狠抓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物流领域安全管理法律政策、相关技术标准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公众对我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装备配备、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的了解,不断强化和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形成“物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们对昆明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树芳 0871-63135752,15925120988)
附件:昆明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
昆明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