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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2595-202009-359747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9-29 17:25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33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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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3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29 17:25 浏览次数: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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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艳等5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昆明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我市家政行业的规范市场、拓宽就业渠道等促进发展的建议,对加强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引导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 昆明市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情况

(一)家政企业情况

昆明市家政服务业最早出现于1990年,在2000年以前还尚未形成规模,2000年以后开始迅速兴起。根据数据统计,目前昆明市已进行工商登记的家政企业(经营项目有家政服务内容的)约有1450家左右,个体工商户约有700家左右。

目前,我市家政服务业中发展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家政服务企业,但与外省相比仍然实力较弱,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的仅有10家,成立时间都不太长,最长的约为10年左右,一般在5年-7年左右。经营范围涵盖了保姆、月嫂、家务钟点、清洗保洁、搬家搬运等服务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质,如有专门从事保姆家政钟点服务、专门提供母婴护理的月嫂、专门提供家庭和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专门提供搬家搬厂服务等,但基本上未形成能涵盖全部家政服务项目的综合性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一般仅能提供两个左右的家政服务项目。通过对家政服务企业的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我市以保姆、月嫂类为服务内容的家政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以职业介绍模式(中介式)为主,员工管理模式(劳动合同员工制)为辅的混合模式,而以搬家、清洗类为服务内容家政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则多以员工管理模式为主,且已实行员工管理模式的家政服务企业,大多也均未给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二)家政行业协会情况

昆明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成立于2009年,会员单位从最初的30多家发展到现在150多家,2012年被消费者协会指定为昆明市家政服务消费者投诉站,2014年被评为3A级社会组织,2017年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多年来,协会在开展业务培训、协调消费纠纷、倡导行业自律、组织行业评比和宣传促进活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家政服务市场供求情况

寻求家政服务日益成为市民普遍和常态的一种消费行为,且逐年递增。家政服务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也将会越来越明显,如从事母婴护理的月嫂、从事居家养老的护理员等较为专业的家政服务工作岗位,具有工资高、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高、注重职业技能培训并要求持证上岗等特点。目前,我市搬家、清洗保洁类家政企业受人力资源制约较少,成长性非常快,市场处于需求兴旺,供不应求的状况,当前这两类家政企业的业务量呈逐年增大的趋势,经营效益在行业中也处于前列,有的企业经营效率逐年翻番。而保姆、月嫂类家政服务企业由于从业劳动力的供给逐年下滑,尽管市场需求旺盛,但经营状况却处于停滞甚至下滑、萎缩,新增经营企业较少,在整个行业中的比例不断下降,经营规模远远赶不上搬家和清洗保洁类家政服务企业。此外,我市居民对非住家家政服务的需求一直较大,甚至远远大于住家服务,但供需缺口极大,市场满足率始终处于10%以下,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二、 推动家政行业发展情况

(一)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昆政发〔2016〕13号)、《昆明市2016年“家政服务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昆政发〔2018〕19号)、《关于贯彻落实<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任务分工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17〕1225号)、《昆明市关于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昆政办〔2009〕90号)等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将家政行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中重点支持对象。

(二)引导品牌化、高质量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昆政发〔2018〕19号)、《关于贯彻落实<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任务分工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17〕1225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昆明市“十佳家政企业”评选工作,评选出“十佳家政企业”30家、一级家政企业23家、二级家政企业25家、三级家政企业15家。2017年、2018年,配合市人社局、市老龄办、市总工会成功开展了昆明地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师及家政服务员技能竞赛活动。

(三)制定行业标准,推进家政服务质量建设。云南省商务厅委托云南省公共保洁与家政行业协会起草并发布的《家政业服务质量》(DB53/T 848-2017)、《居家养老服务质量》(DB53/T 865-2018)地方标准,旨在从家政服务企业及家政服务人员层面规范其经营活动和从业行为,引领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提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对家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行质量判定的依据,快速扭转家政行业小、散、乱的现状,为家政行业向规模化、职业化、专业化、精细化、现代化发展奠定基础。将有利提升家政服务整体水平,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促进家政业提升质量结构升级,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家政服务需求,规范家政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四)发挥行业协会协调带头作用。由协会制定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组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举办从业培训和从业执业考试,加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

(五)持续培训输出专业技能人才。2009年,选择培训基础较好的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云南省电子职业技工学校、云南美辰美容美发化妆职业培训站、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云南鑫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共6家培训机构开展了“家政服务工程”,举办家政服务培训21班(期),培训人员2135名,其中2043名考试合格人员均与有关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并基本实现就业。2010年,有13家培训机构被选为国家家政培训承办机构,共培训3250人。2011年,培训合格人数为3093人。从2012年至今,每年培训人数呈递增趋势,通过协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人数约每年1500人,参加其它技能培训的人数约每年2.8万至3万人。培训内容为: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师、催乳师、小儿推拿师、营养师、高空特种作业操作员等,部分职工通过鉴定考核获得相应工种的高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组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市部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升了我市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六)强化维权帮扶,推行心理健康服务。一是充分发挥昆明市总工会“昆明‘五一工人维权岗’法律服务志愿团”作用,免费为包括家政服务业职工在内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17年至2019年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5件。二是依托昆明市总工会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引入家政服务企业,对传统家庭服务提档升级,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新模式,每年给予阿惠家政服务中心帮扶扶持、经营指导,目前该中心登记家政员工已经超过200 名,为我市超过 2000 个家庭提供服务。三是通过“临时救助”、“节日送温暖”、“金秋助学”等举措给予困难家政服务业职工相应帮扶,帮助她们解决生活、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2020年已慰问困难家政服务业职工44人,共发放慰问金13200元。四是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逐步推行EAP(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为包括家政服务业职工在内的全市广大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七)推进家政诚信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家政服务行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云南省家政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家政行业发展,省商务厅以昆明市为试点,全力推进家政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行业自律、规范企业发展、助推诚信建设。拟于2020年底建成较完备的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信息归集和披露制度、联合奖惩机制、纠纷处理机制、信用评价制度。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昆明市家政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

三、 下步工作打算

(一)制定出台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

编制出台昆明市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部门联系制度,明确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谋划体制机制创新、破解家庭服务业发展瓶颈,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

(二)引导家政企业做大做强

1. 开展全市家政企业等级评定活动、继续推进家政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 积极推进O2O(线上线下结合)等家政服务新业态。鼓励引导家政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需求挖掘、资源整合,优化消费者体验,为家庭提供及时、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三)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

1. 完善标准体系,逐步引导形成基础管理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为主,服务项目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主的标准体系。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总结推广服务标准化经验。积极推行家政企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2. 大力推进家政服务合同管理。家政服务企业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与从业人员、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劳务合同,明确服务清单和服务要求。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合同条款中消费者、企业和从业人员三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费用的名称和收费方式等。

3. 加强信息化建设。拟拨付210万元,用于支持“云南省家政服务公共诚信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建立从业人员注册制,注册内容包括健康信息、培训证、保险信息和身份认证,可供消费者核查,从而监督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信用。此外,通过记录和建立从业人员的信息登记,包括从业人员在从业企业里的红黑名单等,从而约束管理职业信用的规范。

(四)强化监管,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1. 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有关部门签署家政服务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相应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站。

2.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将商务部编写的《家政服务入门》、《家庭生活照料》、《家庭保洁》、《家庭烹饪》培训教材以及视频材料发布在家政扶贫信息发布系统“中国家政”微信服务号上,免费供各培训机构和家政服务员使用。

(五)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

到2020年底,在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从事家政服务人力资源丰富的乡镇实现就地地培训家政服务员(含居家养老、家居清洁、家庭餐制作、母婴催乳、保姆、月嫂、小儿推拿、保洁绿化、公共区域保洁等业态);在昆明市区培育大中型家政示范企业,承接贫困县的家政服务员对口就业。

感谢您对昆明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浦剑 0871-6323376)

昆明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