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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2595-202010-336936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0-10-08 17:07
名 称: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 会议第145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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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 会议第145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08 17:07 浏览次数: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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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遭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行业度过难关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餐饮企业47498户,其中特大型餐馆58户,大型餐馆788户,中型餐馆4704户,小型餐馆14667户,快餐店1678户,小吃店17726户,饮品店3863户,学校食堂2577户,单位食堂1386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5户,中央厨房16户。昆明市共有40386户餐饮企业复工(包括单位食堂),复工率85.03%,返岗从业人员148931名。昆明市限额以上餐饮企业326户,复工307户,复工率94.17%。

二、 帮助餐饮行业渡过难关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放宽贷款,创新机制。

针对餐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市商务局积极与市金融办对接,2020年3月13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金融支持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暂行)》(昆应疫指〔2020〕36号)文件,市金融办根据文件精神拟制了《昆明市餐饮行业互助应急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市商务局积极对餐饮企业进行宣传,配合做好餐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解决工作;分类座谈交流,建立“政银企”协调机制,会同市金融办、市工商联等单位,协调金融机构,已为21户餐饮企业发放互助应急贷款5300万元。

(二)精准施策,推动发展

支持本地企业加大餐饮和生活必需品线上销售力度,制定了“根据销售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5万和15万元;对第三方电商平台在疫情期间线上餐饮、生活必需品交易减免费用的,对减免部分按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引导餐饮业发展线上销售,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发券促销,提振市场

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发放消费券,支持企业复工营业、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要求,向昆明市民发放餐饮服务消费券,进一步激发市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四)牵线搭桥,发展电商

为更好的推动我市餐饮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降低餐饮业受疫情影响程度,恢复餐饮企业信心,加快餐饮企业恢复和发展,市商务局积极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阿里本地生活服务公司两家网上电商平台公司协调沟通。印发了《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推荐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阿里本地生活服务公司网上订餐平台的函》,将两家企业提供的系列优惠措施,发送到市餐美协,请餐美协对各餐饮企业宣传,由企业与美团外卖、阿里本地生活对接入驻,从多方面支持餐饮企业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五)减免社保,延期缴纳

为纾解企业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抓好贯彻落实,云南省人社、财政、税务出台了《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20〕11 号)及《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人社发〔2020〕13号)文件,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减、免、延、缓”的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即通过“免、减、延、缓”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政策出台后,昆明市及时贯彻执行,按标准划定企业类型,按划型结果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参保的餐饮企业如果属于大型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如果属于中小微企业,享受阶段性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

三、 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六稳”“六保”相关任务要求,宣传降低经营成本有关政策。同时,引导餐饮企业创新经营模式、丰富服务方式,更好的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帮助企业尽快走出低谷。

昆明市商务局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浦剑 0871-632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