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4S店诱导交订金后加价不解释不退还
来信时间:
2021-08-03 18:10:39
来信内容:
7.11在东三环锦大车市荣威4s店看车,销售当时说了车的全部价格,消费者问了几遍有没有其他费用,肖姓销售员都表示没有,只有裸车价+保险,之后交了3000订金,又在销售的诱导下办理了贷款分期。7.12让交首付款,发现金额比自己算的多了几千,询问销售,销售说在他们店里都有手续费、抵押费、保险必须买4500以上等其他费用。我让销售把额外收取的这部分明细,标准清楚的说一下,销售解释不清楚,无发票无收据,就说店里都要收的。当时在店付订金前销售也没明确告知还有其他费用,不仅没告知,消费者几次询问销售都说没有,怎么交了订金就冒出来一些费用。当时跟销售协商的是3-5个工作日退订金,7.20的未退订金,到店找销售,不在,打电话与其联系,说是不退,要么就按他说的交交那些费用提车,要么订金就归他,说是我们违约。但是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误导消费者;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搭售、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等,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进行了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第十四条进行了明确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他们店里任何标识都没有,这个管理办法他们也不认,4S店说不认识什么销售管理办法,让我们报警好了,报警之后来的民警也说找不到销售他们也没办法。之后一直联系不上,投诉到消协,消协让找到销售本人处理,但是现在销售躲着不见,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请问这笔订金可以退吗?当时聊天,通话都有记录,该怎么处理?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昆明市广播电视局
受理时间:
2021-08-06 15:11:03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对接您和云南兴生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发现双方反映情况不一致,我局决定赴实地查看具体情况。我们将尽快将进展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您,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商务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