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会展活动(展会)等级评定规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会展业快速发展,已成为昆明城市辐射力提升、经济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平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培育和扶持我市品牌展会,引导我市会展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推进,促进会展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昆明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会展之都和国际会议目的地城市,提高我市会展业整体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稳定发展,特制定《昆明市会展活动(展会)等级评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建立行业评价和服务指标体系,规则即落实条例的具体体现。
通过展会等级评定可协助参展商和观众评估各展会的参展性价比;为展会主承办方提升展会品质提供参考;为行业相关方规范行业、引导发展提供关键信息;为市场资源、行政资源配置提供指导方向;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意见和依据。
二、文件依据
一是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手册(2018版)》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制定《昆明市会展活动(展会)等级评定规则(试行)》。
二是根据《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会展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展企业规范经营,维护会展企业合法权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会展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提供经济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等服务;会同工商等部门建立本市会展业评价和服务指标体系。
三是参考借鉴了海南省、成都市的经验和做法。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等级评定的结果能科学反映展会规模、组织与服务能力、举办效果。指标选用现行业较易接受的指标称谓,且各指标间互相补充,不出现重复、隶属或涵盖关系,从不同角度、维度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展会评价指标体系。
(二)可行性原则
等级指标的选取考虑了评定工作开展的可操作性,主要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指标内涵要明确,可进行时间和空间、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须能够进行量化和实测。指标体系不设置三级指标,主要考虑尽量减少指标层级数量,便于提高实施过程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考虑等级评定相对方的接受度。
(三)前瞻性原则
在兼顾当前我市会展业发展现状的同时,必须体现规则的前瞻性和引导性特点,考虑到行业发展趋势和需求,在等级划分时对行业的规模、影响力建设、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的提升应具有导向作用。
四、主要内容解读
“规则”主要由8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总则、术语及定义、评定范围、评定原则、等级评定的划分及标准、评定流程、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评定范围
定点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市场化运作展览项目,适用本规则。非商业性质的展览活动,如文化展、公益展等不适用本规则。
(二)评定原则
1.评定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展会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
3.评定工作采用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的方式开展。
(三)评分标准及特点
1.等级评定评分标准设置为120分制,其中100分为基础分,20分为附加分。主要围绕展会规模、展会组织与服务和展会效果3方面设计具体指标(100分基础指标),其中:展会规模共设置45分、31个指标,均为客观性指标;展会组织与服务共设置37分、25个指标,11个为客观性指标、14个为主观性指标;展会效果共设置18分、14个指标,均为客观性指标。
2.等级评定评分标准特点,一是多客观、少主观。70个基础指标中,56个为客观性指标(80%),仅14个为主观性指标(20%)。二是部分自主权。设置了20分值、5个指标的附加分,主要用于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加分。三是兼顾普惠性和特殊性。考虑到消费展和专业展使用评分标准,故在指标和分值设定时统筹考虑。
3.等级评定结果设置为2A—5A共4个等级,各等级均明确了所需最低得分(5A级90分,4A级80分,3A级70分,2A级60分)。以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30个展会项目为对象,经前期模拟评定,5个项目评定为2A级,7个项目评定为3A级,10个项目评定为4A级,仅3个项目评为5A级,模拟评定结果显示符合制定出台规则的目的。
(四)政策性突破的内容
规则的制定是以《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到评定结果的运用可与资金管理办法紧密结合,因此,规则暂无政策性突破的内容。
五、管理与实施
经评审认定的展会应遵守行业自律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展会举办过程中及评定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认定后,取消评定资格,所获评定等级立即失效,并在昆明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
“规则”于2021年5月28日在昆明市商务局官网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会展活动 (展会)等级评定规则(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