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二次会议142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段娅萍代表:
您在昆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221提案《关于强化外贸产业链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力度的建议》,现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简述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市外贸工作的关心。近年来,为持续推动大通道大物流建设,以大通道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带动大贸易、大贸易带动大产业,省、市、区各级部门相继出台外贸扶持政策,通过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升企业在昆发展信心,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持续扩大业务规模。但受到疫情影响,部分地区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政策资金规模有限,在兑现过程中出现了无法足额兑现、延迟兑现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积极性造成了影响,也对地区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提升等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您从全面梳理各级扶持资金应兑未兑情况、筹措资金确保应兑尽兑、完善考核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三个方面提出的建议对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发挥政策作用推动昆明外贸发展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已充分吸纳并积极落实。
二、基本情况
为推动昆明市外贸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积极推动优先将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外贸的决策部署,围绕“六稳”“六保”等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外贸资金有关管理和使用要求,及时会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在疫情期间有效缓解了人员流动受阻、生产经营受限、物流成本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带来的企业经营压力,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生产经营信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开拓国际市场,有效促进了昆明市外贸进出口提质增量,推动外贸稳定发展。
三、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全面梳理各级政策扶持资金应兑未兑情况的建议
2022年 5月至今,省、市财政、审计、商务部门持续开展各级外贸资金使用自检自查及审计工作。2023年 3月,市商务局配合审计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开展有关外贸政策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自查工作。经自查,部分县(市)、区有关部门对中央、省、市专项用于疫情期间稳经济、稳外贸等资金对纾解企业困难的重要性和现实性认识不足,加之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叠加,财政困难加剧,导致部分扶持资金存在缓拨、滞留情况,目前,有关未拨付资金情况已形成报告报送市审计、商务、财政部门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正在督促有关部门将未拨付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下一步,昆明市将持续开展政策资金兑现情况梳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和使用效率,紧密跟踪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对资金缓拨、滞留情况及原因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推动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加强与市级职能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造成资金缓拨的问题,确保应兑付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关于压实兑现主体责任确保应兑尽兑的建议
2020年以来,在财政资金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市商务局持续积极争取将有关外贸扶持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多次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将扶持政策兑现资金缺口问题多次上报市委、市政府,并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对接,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统筹调剂资金,全力保障政策按时兑现。截至 2023年4月,已下达的 2020-2022年市级外贸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下一步,昆明市将持续加大全省 2023年货物贸易进出口稳进提质政策、全市外贸稳增长20条措施宣传力度,加快制定政策资金实施细则,推动各项外贸便利化措施落地实施,同时,主动联系对接企业,引导企业用好支持政策,推动有关外贸扶持政策按时兑现到企业,助力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氛围,增强企业落地昆明及扩大进出口规模的信心。
(三)关于完善考核体系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
2023年4月,市财政局牵头印发《昆明市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问题”等六个方面问题对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整治。目前昆明市各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复查确认工作,对有关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进行自检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坚持跟踪督办、立行立改。下一步,昆明市将进一步加强多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推进制定出台政策资金实施细则,加强各单位间的协调配合,以查促改,积极反思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不断优化完善制度,健全长效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推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类外贸促进政策能够落地见效,在全市形成推动外贸提质扩量的合力,共同推动昆明外贸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昆明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商务工作进一步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宏涛0871-63167788)
昆明市商务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