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花卉电商融合业态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昆明市花卉电商融合业态发展,促进昆明市花卉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云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底,昆明市力争花卉电商年销售额达100亿元。
《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加快花卉电商融合业态发展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昆明市花卉电商融合业态发展,促进昆明市花卉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云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昆明市花卉电商业态布局和结构更加优化,花卉数字消费场景加速涌现,线上线下网络零售协调发展,花卉电商影响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花卉消费意愿显著提高,力争花卉电商年销售额达1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协同推进花卉电商集聚发展。全力引导花卉产业各类配套项目、优惠政策向集聚区集中,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 区加快建设集花卉撮合交易电商平台、花卉零售批发电商平台(自建或入驻第三方)、花卉场景直播带货平台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多业态的花卉电商产业园区(基地)。不断完善花卉电商产业园区(基地)在花卉选品、采摘处理、物流配送、直播展示(含定制直播间)、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和服务能力,提高公共资源的共享利用水平。
(二)持续推动花卉电商业态升级。以新型花卉经营主体引进落地和重大花卉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有效投资和财政扶持力度,在全球范围内引进一批高水平、专业化、有竞争力的花卉电商企业到昆明发展,不断增强昆明市花卉电商核心竞争力,促进花卉电商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扩大昆明花卉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继续壮大花卉电商市场规模。支持发展花卉电商、直播带货等营销新模式,促进花卉销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树标杆带示范”工程,大力培育品牌形象好、示范效应大、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广的花卉电商企业。通过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支持花卉电商企业规范经营、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打造充满活力、运行有序的花卉数字消费环境,繁荣花卉市场。
(四)创新推动花卉电商业态融合。推进花卉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健全产业体系,深度挖掘花卉在文旅、食品、饮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方面的价值。积极推进花卉产业与关联产业深度融合,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和仓储物流等产业链各环节。支持花卉电商企业加大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畅通花卉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等环节,推动全价值链协同发展。
(五)大力发展花卉跨境电商业务。鼓励企业建设花卉公共海外仓,积极推动国内花卉出口基地、花卉电商企业与海外仓企业合作,采取“9810”(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模式出口海外仓,实现点对点销售。对跨境电商出口的花卉产品提供便利化通关举措,实现快速通关。支持花卉企业参加国内外优质展会,通过线下参展线上接单及跨境电商选品会等模式,进行数字化、集群式营销推广。鼓励花卉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打造海外品牌,推动花卉产业国际化。
(六)健全完善花卉电商流通体系。不断加强花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推进花卉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推动花卉主体与电商企业、流通企业建立花卉联合直采基地、前置仓等,形成“自有+渠道”的多层次销售流通体系。促进花卉仓储物流与网络交易有效衔接,优化完善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构建运转顺畅的花卉电商流通体系。
(七)积极助推花卉品牌提档升级。鼓励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科技和消费潮流、符合消费习惯的特色花卉产品和服务内容。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和保护,充分挖掘花卉资源优势和春城文化底蕴。 围绕花卉产业开展内容创作、视频制作、电商形态(网络交易形态)创新,形成电商与实体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提高对本地企业和产品的辐射带动。
(八)鼓励支持花卉电商人才培育。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花卉企业开展花卉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创新人才激励和流动机制,对在昆明落地的花卉电商主体及花卉电商高层次人才在落户、优先购房、购(租)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九)深入开展示范建设。对经商务部、省商务厅认定的AAA级、AA级花卉电商园区(基地)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7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促进企业提质发展。对新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限额以上零售业、批发业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花卉电商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一)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限额以上零售业、批发业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花卉企业,按其上年度考评的增量部分给予80%的奖补,市、县两级按1:1承担奖补资金。
(十二)支持企业培育人才。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花卉电商企业职工取得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同一参保人一年内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充分发挥市花卉产业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动花卉电商发展合力。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建立健全推动花卉电商发展工作机制,加大花卉电商企业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共同发展花卉电商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商务局电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