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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3872595-202502-490464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2-13 15:40
名 称: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185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楼宇,法律服务,企业,总部,招商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18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2-13 15:40 浏览次数: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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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昆明中央商务区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相关工作建议,对昆明市中央商务区、中央法务区的建设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单位作为建议的主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 中央商务区建设情况

巫家坝片区作为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的核心区域,是昆明城市新中心,是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重要承载平台,是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金融中心、总部基地、绿色创新传媒中心、多元生态商业中心。为着力打造国内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际循环的门户枢纽,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我市中央商务区高质量发展,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昆明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昆编【2021】54号),明确昆明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事业单位,由官渡区管理,市级各部门全力支持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开展相关工作,把中央商务区高质量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政府+管委会+平台公司”的模式,在市区两级的共同努力下,组建了昆明巫家坝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与昆明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同步挂牌并投入运行,开启巫家坝片区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新篇章。

(一)立足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总部楼宇经济。巫家坝中央商务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瞄准经济形态现代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加大总部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引入中交集团、中铁建集团、保利集团、中建股份、招商局集团、龙湖地产等实力雄厚的项目载体建设单位14家,参与巫家坝片区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中央商务区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昆明中央商务区集聚的总部、楼宇资源,围绕法律服务业产业优势,积极助推产业资源向楼宇集聚,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园区、中央法务区等基本形成法律服务特色产业聚集区。

(二)强化工作统筹,着力提高招商引资质效。一是加强市级统筹,营造良好环境。印发《2024年昆明市产业招商考评办法》《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机制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从完善多层次联动招商工作推进机制、招商引资考核评价及项目落地转化机制、项目策划包装、对外宣传等方面研究提出了相应举措,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市级部门赴官渡区开展“精准招商提速”专题调研,围绕增强招商引资质效、提升招商队伍专业化能力、提高签约项目落地转化效率等开展调研,真正弄清楚“自己有什么优势”、“需要什么产业项目”“存在的短板弱项有哪些”等关键问题,精心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引进龙头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二是支持官渡区发挥优势,精准招商。持续做好落地、服务、保障工作,突出招商、代办、跟踪等全流程服务,推动兴业银行总部、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中交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区域总部落户中央商务区;积极发挥巫家坝片区集聚了总部、楼宇资源的优势进行二次招商,助力东航投资大厦、顺新时代、云路中心实现招商入驻率85%以上。

(三)加强政策联动,持续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一是修订了《昆明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昆明市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支持政策》,总部经济方面的支持政策包括引入总部、购买(租赁)办公场地、经营贡献、特殊贡献、固定资产投资、引进优秀总部经济人才、金融支持、一企一策扶持;楼宇经济方面的鼓励政策包括楼宇自持及自主招商、打造高品质高贡献楼宇、打造特色楼宇及平台经济、楼宇去库存。二是支持官渡区结合发展实际制定扶持总部(楼宇)企业的政策措施,重视企业个性化发展,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提供“一企一策”,针对性解决企业困难、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为重点企业落地提供更优政策保障,招引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产业链条长的总部企业落户昆明。

二、 中央法务区建设情况

为把昆明中央法务区打造成为立足云南、影响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综合法务服务高地,根据《关于建设昆明中央法务区的总体方案》《昆明中央法务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方案》《推进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第一批功能落地工作方案》,明确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昆明市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昆明市企业尽职调查服务窗口、昆明市南亚东南亚法律查明服务窗口、昆明市企业合规审查服务窗口、企业政策法律咨询窗口、商事调解服务窗口五个服务窗口,昆明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贸促会、云南国际经贸文化合作中心入驻中央法务区。

(一)积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软联通”。充分塑造和释放法律服务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功能效应,引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参与经济、贸易、金融、航运、科创等重大领域的法律服务,构筑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各类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资、企业合规、跨境贸易、劳动力输入或输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做优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提升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提升反垄断、反倾销、反洗钱等方面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国际规则、国际标准的制定和谈判,参与重大涉外事项的谈判协商和政策制定,为驻外使领馆、境外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有效维护国家重大战略利益。

(二)围绕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完善“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水利水电等重点产业领域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垂直分析行业痛点法律问题、参与商业谈判、制作法律文本等专业服务。引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与重点产业布局相匹配、产业体系相融合、产业发展相适应,助推现代法律服务业与省市重点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加快与各产业园区的深入合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招商安商、稳商过程中的“资源库”“智力库”作用,助力引领全省投资促进服务,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企业,为市场主体提供从设立到成长、从发展到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为云南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三)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孵化平台。为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高质量建设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筹备组工作人员赴广州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考察学习。确认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律师成员为司法部涉外人才库以及云南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在库律师,确保服务律师具备相应的涉外法律事务服务能力。参照“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筹建澜湄六国律师联盟、搭建合作、开放、融通涉外法律服务机制。支持法律服务人才到南亚东南亚国家知名法学院校学习,探索在云南“走出去”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建立实习基地,定期组织紧缺领域人才赴基地培训。推荐优秀法律服务人员到国际律师组织、国际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任职履职,提升昆明中央法务区在南亚东南亚国际法律服务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进一步培养、汇集云南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四)助力推进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引进持境外律师证获得特许律师执业许可的中国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聘用符合条件的外国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深化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制度,推进内地与南亚、东南亚、港澳律师事务所开展实体合伙型联营,推动开放试点由单项突破向改革系统集成拓展。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具有南亚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形成规模机构、专业机构、特色机构多元丰富的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律师事务所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海外并购、联合经营等方式,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南亚东南亚国家设立执业机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三、 下一步打算

(一)聚焦产业链招商,不断完善服务机制

一是建立总部经济链长制,强化总部经济强链补链工作。围绕“十四五”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中央商务区内主导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为指引,强化各产业链龙头企业的招引和培育,建立了由官渡区政协主席为链长的链长制,研究总部产业链建设重点政策措施、解决产业链建设重大问题。集中力量在物流、金融、商贸、服务等板块,招大引强,取得突破。二是深入调查研究产业基础,助力产业链招商引资。深入分析产业链发展趋势与现状、优势与短板,认真研判产业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供应链等情况,围绕总部经济产业链链主企业,深入辖区街道调研,实地走访总部企业,并召开座谈会,与楼宇运营企业及入驻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广泛听取街道、楼宇运营单位和入驻企业的意见建议,作为下一步开展招商引资,强链、补链、延链的重要依据。三是服务再升级,营造发展新氛围。围绕影响产业链引进和培育的敏感性要素清单,官渡区初步拟定总部经济产业链政策内容,拟从引入总部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对总部企业进行扶持;全面梳理辖区内空置楼宇、商业、土地资源信息,持续更新全区商务楼宇信息,通过投资官渡、官渡发布等官方媒体公众号对外发布官渡区经济发展载体信息,助力招商引资;在产业招商过程中,按照总部企业的选址需求,精准匹配楼宇、土地,并进行推介;在项目落地中,强化产业项目谋划,提供承载载体,并持续跟踪服务形成合力。联合街道召开楼宇企业座谈会,联合对外贸易产业链开展“政银企”活动,合作机制座谈会,邀请总部企业参加交流会,对总部经济产业链重点楼宇进行推介;同时,与中海、中交、银海、康旅等重点企业密切联系,开展联合招商,大力招引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产业链条长的总部企业入驻。

(二)落实支持政策,培植总部企业发展土壤

一是大力培育、引进总部企业。新认定的总部企业,对实缴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并签订合作协议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给予500万元开办落户奖补;对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功能型总部和创新型总部,给予200万元的开办落户奖补;对实缴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并签订合作协议的直接认定型总部,给予100万元的开办落户奖补。二是对总部企业租购办公场地予以支持。新认定的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租赁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照租赁实际缴纳金额的50%给予奖补,连续奖补3年,奖补金额最高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自建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并承诺5年内不对外出售的,按照自建或购置实际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是鼓励总部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对总部企业投资建设自持项目并纳入商贸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进行奖补,年度投资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按实际投资的0.2%进行奖补;年度投资超过2亿元(含2亿元)低于5亿元的,按实际投资的0.1%进行奖补;单个项目的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四是支持引进优秀总部经济人才。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管(每个企业不超10人),按个人市、县两级综合考评,前3年按80%给予奖补,之后2年按40%给予奖补。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管(每个企业不超10人)子女愿意随父母来昆就学,选择当地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待遇,由实际居住地或企业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其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

(三)提升楼宇商业价值,强化楼宇招商

一是科学规划定位。按照《昆明市楼宇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全市楼宇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特色产业、行业分布、近期和中长期目标,指导各县区编制本地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科学进行楼宇空间布局,在楼宇空间布局上深入分析区域优势,结合城市规划和轨道地铁规划,选择基础设施完善、配套环境好、有利于楼宇经济发展的地方进行楼宇开发建设,引导楼宇经济向高端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进行连片开发,促进楼宇合理聚集,以较小成本推动楼宇经济取得较好成效。做好楼宇业态规划,在确定楼宇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块定位后,各区块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充分挖掘区块优势,明确楼宇经济招商业态及定位,实行差异化发展。对已经建成的楼宇,经营业态与规划定位不相符合的,逐步进行调整,通过科学的规划设计提升楼宇商业价值。二是打造高品质高贡献商务楼宇。开展商务楼宇等级评定,对新评或复核为超甲、甲级及取得LEED(绿色建筑)、WELL(健康建筑)、BOMA(商业地产)国际认证中一项以上的楼宇运营管理方,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聘请世界500强,中国行业100强物业管理公司等物业咨询顾问机构、新签约合同服务期限达5年(含)以上的楼宇,给予楼宇运营管理方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被评定为“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品牌百强”的楼宇物业服务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单栋楼宇首次市、县两级综合考评超过10亿元、5亿元的楼宇运营管理方(非自用)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是发展专业特色楼宇注入新的活力。紧扣昆明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紧扣昆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发挥昆明地缘和产业优势,狠抓特色楼宇和专业楼宇建设,实现各区差异化发展,落实好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市楼宇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结合文化资源、产业特色、商业氛围、发展战略等,科学定位楼宇的产业功能、特色,通过政府引导、专业招商、特色集聚等方式,“因楼制宜”“一楼一品”地引导行业集聚发展,走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特色发展之路,避免“同质化”竞争。落实绿色发展“三张牌”部署,依托楼宇资源引导产业要素聚集发展,对引入市外食品加工、农业龙头、医药健康、文化旅游、绿色能源、物流冷链法人机构(每户新增市、县两级综合考评50万元以上),且每户租赁不少于100平方米办公楼宇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楼宇运营管理方,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12个月的奖补。四是强化楼宇招商,打造特色楼宇聚集区。把楼宇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特别是对入驻企业较少的楼宇,进一步盯紧招商环节,加快项目引进,促使楼宇早日产生效益。依托产业基础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做好龙头项目招商。对自持率50%及以上(包括统一租赁经营面积占楼宇总面积50%以上)的楼宇运营管理方,按新入驻机构(不含本市流动)当年对市、县两级新增综合考评度的10%给予奖补(连续奖补3年),单幢楼宇的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打造特色楼宇,引入行业龙头是关键。要集中招商力量,对行业龙头等影响力大的企业进行定向招商,努力引进一批具有带动作用强、聚集效应强的龙头项目。围绕楼宇项目的主导业态进行特色招商,积极引导同一行业、性质相近的企业在楼宇内聚集发展,培育专业特色楼宇,延伸楼宇经济产业链条,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楼宇聚集区。强化招商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和各楼宇建立专门、专业的招商团队,打造高素质的招商队伍,提升招商工作水平。

(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法律服务聚集

一是明确发展定位,打造法律服务前沿阵地。继续深化对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准确把握其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围绕把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成为集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司法保障、涉外法务合作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创新策源平台和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前沿阵地的目标,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工作落实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确保“一中心”“三窗口”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形成集聚效应。聚焦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尽职调查、法律查明、商事调解等重点服务功能实现,加大对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推动形成法律服务集聚效应。通过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合作,吸引更多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入驻,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市司法局还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法律服务与产业、金融等领域的深度融合。

感谢您对昆明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侯振兴  0871-6312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