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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2595-202503-492434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2-13 16:47
名 称: 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344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物流,杨林,建设,项目

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34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2-13 16:4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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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爱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杨林经开区物流产业园的建议》(第154344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现代物流产业的关注。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及时组织有关协办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支持嵩明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昆明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将嵩明县杨林物流集聚区规划为五大物流聚集区之一,依托杨林火车站等支撑节点,主要服务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健康食品深加工、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千亿园区、建设工业新城提供强有力的物流支撑。同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号)中“按照‘运量前景客观、基础条件成熟、公转铁效果明显’原则,支持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的文件精神,市级部门积极支持杨林物流产业园引入铁路专用线,同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设计单位提出的三个选址点进行了现场考察,目前业主单位正进行方案细化设计和可研报告书编制。

二、 建议办理情况

(一)规划先行,统筹布局

为高位引领嵩明县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嵩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中已对杨林经开区的发展作了统筹布局。一是明确将物流产业作为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类型之一,在产业布局中提出依托渝昆高铁客运站和贵昆铁路货运站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为杨林经开区发展充分赋能;二是为支撑物流产业发展,构建依托干线高速公路主骨架网、货运铁路通道,构建多方式、多层次的物流运输通道,并明确杨林经开区规划产业用地中,充分保障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发展空间;三是提出提升杨林站规模等级,满足滇中远期的货运需求,连通杨林-王家营-中老铁路,打造陆港型物流枢纽;同时,打造杨林站连接园区的铁路连接线,推动杨林经开区物流功能提升。目前《嵩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在上报审批中。

(二)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近年来,新嵩明—昆明(G85银昆)、嵩明(小铺)—昆明(乌龙)(G56杭瑞)和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G5601杭瑞)等高速公路先后建成通车,在嵩明范围内初步形成了“0”型路网结构,实现了嵩明县城、杨林镇、小街镇与牛栏江镇的高速互通。同时,嵩明县加快布局对外快速干线“一横四纵”,其中嵩昆大道和空港大道等“两纵”可有效串联嵩明县农业园区、杨林工业园区、职教园区和县城,杨林片区对外交通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2. 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杨林经开区的基础设施也逐步完善,2021年已在长嵩大道铺设了燃气管道,后期将根据该片区人口发展情况及时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三)项目立项、扶持政策及资金保障

因项目处于设计、规划阶段,需项目主体(杨林经开区)加强与铁路主管企业对接形成成熟的设计方案后,市级有关部门方能协调加快项目立项等工作。

(四)土地要素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为杨林经开区物流园提供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积极为杨林经开区提供所需土地要素保障。

1. 保障项目所需指标方面。基于《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为保障项目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用地单位需落实补充耕地费用,通过县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参与云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系统竞拍或进行市域内统筹。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

2. 工业用地政策方面。按照2022年8月23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云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5号)执行物流用地政策。一是鼓励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二是探索政府负责土地平整并建设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企业负责建设经营性物流基础设施,约定土地物流用途并长期租赁的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以及铁路划拨用地用于物流相关设施建设,从事长期租赁等物流经营活动的,可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按新的用途、权利类型和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三是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企业利用原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在办理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探索建立对接协调机制。市商务局将积极对接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为杨林经开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

(二)积极支持推进报批等事项。在杨林经开区加强与铁路主管企业对接,抓紧完成线路设计方案,尽快取得接轨意见、规划、用地预审等前期要件的基础上,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办理核准批复。

(三)认真做好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项目进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明确货运专线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进一步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好项目建设与生态环保的关系。

(四)努力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杨林经开区做好物流园项目策划包装,待项目谋划初步成熟后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支持,并积极争取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申报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争取更多高质量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资金盘子,加快杨林经开区物流产业园建设。

感谢您对昆明市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商务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贺文龙,6595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