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促进会展行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会展业推动昆明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引擎作用,市商务局研究起草了《昆明市促进会展行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起草背景及过程
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主要组成部分,集商品展示交易、经济技术合作、科技文化交流为一体,是衡量一个城市开放度、城市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之一,bLD设备管理技术资源网对产业升级、扩大贸易、拉动需求、稳定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国家对清理规范会展活动提出了新要求,政府主导型展会将加速向市场化转型,会展业专业化、细分化趋势愈发凸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当前,各地加大对会展业的支持力度,昆明市会展业面临发达城市蓄势占优和自身扩量提质的双重竞争挑战。一是缺乏相关行业规范和政策激励,大型品牌会展难以长期落户昆明;二是缺乏对本地展会品牌的培育,本地自办展会档次及规模不高;三是品牌会展项目少、会展专业性不强;四是本地会展企业规模较小,总体缺乏市场竞争力;五是配套服务水平低,会展业发展潜力和优势难以充分体现;六是会展专业培训滞后,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缺乏,产业综合竞争力弱。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强对昆明会展业发展的扶持引导,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昆明市会展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多次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支持措施(试行)〉的通知》(云商会展〔2025〕7号)和《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学习借鉴上海、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南京、长沙、贵阳、长春、海口、苏州等城市的基础上,结合昆明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昆明市促进会展行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程序”,市商务局针对“性别平等、儿童友好评估”“专家进行论证”及“风险评估”程序进行研判,不涉及相关内容,未进行相关评估及论证,经多轮征求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行业企业及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法务审查及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征求意见稿。
二、 若干措施的内容
《昆明市促进会展行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共计二十条,主要针对在昆明市举办的展览项目、会议项目,按照会展活动的类型及规模,分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扶持和奖励措施。其中,对新办展会、引进知名展会、举办国际性会议和行业性会议给予资金扶持;对展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给予资金奖励。同时,鼓励现有展会增规提质,加强产学研融合,按照展会增幅及技术交易额给予不超过最高限的资金扶持。
三、 适用范围与执行说明
《措施》仅适用于采用市场化机制运作的会展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 征求意见情况
为确保《措施》符合实际需求且具备可操作性,在措施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循“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纳意见”的原则,开展多轮意见征集:
一是部门意见征求情况。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3条,经研究对部分建议进行了采纳。
二是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情况。向昆明会展产业促进会、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昆明新方向会展有限公司等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4条,主要扶持标准及范围等建议,经研究对部分建议进行了采纳。
三是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初审意见情况。收到反馈意见6条,主要涉及标准不明确、表述不当等可能限制竞争方面内容,经研究对建议进行了完全采纳,对相关标准、表述进行了优化完善。
四是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情况。收到市市场监管局意见建议6条,主要涉及变相歧视、变相限定交易期限、变相市场准入、区域性限制、特定资质等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内容,经市商务局认真研究,并参考其他城市政策措施,对于相关修改意见建议未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