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参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昆明第四期)发放活动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
昆明市拟组织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昆明第四期)发放活动。为做好活动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自愿参与活动的企业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报送审核合格企业;市商务局复核后,向服务平台推荐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资格资质、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活动等进行监督管理,并与企业签订承诺书。本次活动参与企业无需垫付资金。
(二)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12:00前将商户报名表(excel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盖章承诺书汇总后,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反馈至市商务局。逾期及未报送承诺书的商户视为不参加此次活动。
二、 报名资格条件
(一)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及依法纳税方面:
1. 参与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 提供2022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有效资信证明);
3. 提供2025年1-9月纳税证明。
(二)参与企业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其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公共服务及支付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
(三)参与企业存在虚假交易、先涨再折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退还骗取的政府资金,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四)参与企业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
(五)消费者发生退款时,参与企业应主动配合退回政府资金。
(六)参与企业需具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数据安全及交易保障能力,并接受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监测及第三方审计。
(七)参与企业必须填报提供参与报名企业信息表(附件1)、汽车企业承诺函(附件2)、《营业执照》扫描件等相关信息才可参与活动。
(八)参与企业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可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附件:
附件1:“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昆明第四期)活动企业报名表活动企业报名表
(联系人及电话:
昆明市商务局 0871—63167136
五华区 0871—63639372
盘龙区 0871—65615619
官渡区 0871—67174452
西山区 0871—68232392
东川区 0871—64878598
呈贡区 0871—67473310
晋宁区 0871—67897841
安宁市 0871—68691975
富民县 0871—68810908
宜良县 0871—64874267
嵩明县 0871—67929547
石林县 0871—67782611
禄劝县 0871—68991040
寻甸县 0871—62662619
高新区 0871—68155674
经开区 0871—68163006
度假区 0871—64893295
阳宗海 0871—66024976
空港区 0871—67336098
磨憨—磨丁合作区 0691—8811204)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