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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2595-202601-522117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1-19 11:28
名 称: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5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企业,资金,监管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5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1-19 11:28 浏览次数: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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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商业预收费模式风险监管的建议》(第14453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昆明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基本情况

(一)企业备案方面

目前市级层面共28家企业备案,其中集团发卡企业10家,品牌发卡企业4家,规模发卡企业14家。

(二)消费投诉方面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共接收“预付式”投诉举报645件,其中投诉536件,举报109件,均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办理。

(三)法规规章方面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自2012年11月1日实施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业活动的日益频繁,目前该办法难以适应当前预付卡发展现状,如存管金比例和处罚金额明显偏低,对其他类发卡企业无具体规定等。2023年商务部拟修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但至今尚未正式发布,云南省级层面暂无具体细则,导致具体工作中存在一定困难。

二、 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服务管理

一是为方便企业办理业务,制定了《昆明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办事指南》《昆明市商务局单用途预付卡注销业务办事指南》,指导企业制定单用途卡资金、业务管理制度,完善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同时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变更备案事项和发卡企业类型。

二是要求企业将单用途卡业务纳入日常管理,制定预收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日常监管、应急处置等制度;按照单用途预付卡发行操作办法,认真落实购卡实名登记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和限额发行制度。

三是要求企业建立与发行单用途卡规模相适应的业务处理系统,保障企业内部业务处理系统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立即报告。

(二)加强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实行资金存管制度。要求备案企业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企业也可以使用担保预收资金的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方式冲抵全部或部分存管资金。要求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40%,规模、集团、品牌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分别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40%。银行对发卡企业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对超额调用存管资金的指令予以拒绝。

二是要求企业规范预收资金管理,定期核对与单用途卡业务相关的账务,及时对交易数据进行记录和清算;预收资金只能用于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三是做好季报监测。要求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季度业务信息上报工作,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及时监测企业发卡情况以及资金存管比例。

(三)定期督导检查

一是定期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大型餐饮和美容美发以及洗浴等预付卡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发卡企业。

二是对备案企业实施全面检查,对风险较大的行业,主动抽查,发现应备未备的,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必要时通过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等督促发卡企业完成备案工作。

三、 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资金监管

1. 公证提存可行性分析

2021年,昆明市公证行业积极探索,围绕破解房地产风险项目复工复建中的政府监管难题,以法律保障为切入点,运用公证法律工具在全国首创资金提存监管模式,构建以公证机构为独立第三方的资金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开发企业抽调、挪用建设资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被司法查封冻结可能导致在建房地产项目烂尾的风险,推动全市“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公证提存监管模式于2022年9月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逐步成为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三保”工作采用的通行模式。在积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公证提存监管模式被持续复制、延伸和推广,运用到更多有资金监管需求的现实场景中,如今已成功拓展至云南省商务厅“购车补贴”项目、政府彩云消费券发放管理、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提存和司法案款发放、小额刑事责任保证金监管、农民工欠薪支取和发放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场景验证与优化,公证提存监管模式已形成成熟的操作规范和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充分体现了公证行业在资金监管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已取得的实践成果证明目前昆明市公证机构具备承接商业预收费领域资金监管服务的能力,契合您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可以为未来解决商业预收费监管问题提供一种思路和选择。

2. 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调研,梳理预付行业风险点,形成《昆明市预付费资金监管需求清单》,邀请法律、金融、区块链领域专家对监管模式进行可行性论证,择优选择资金监管模式。

二是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和指导公证机构探索构建“预付费公证提存监管平台”,建立资金托管机制,联合银行设立预付费资金专户,预收费企业按预收款比例存入公证提存账户,资金划转需经公证机构审核指令,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运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对合同签订、资金划转、服务履行等关键环节实时上链存证,固化电子证据,防范数据篡改风险。

三是开展试点,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筛选部分预收费企业或机构开展商业预付费资金监管试点工作,取得实践经验和成果后,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合规、有序推进商业预付费资金监管工作。

(二)关于加强法规规章建设与监管

一是学习北京、上海、江苏、无锡等地做法,拟参照无锡市做法研究制定《昆明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细则(试行)》,目前完成初稿,正在修改完善中。

二是持续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商家利用预收费模式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三)关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整合12315投诉举报热线、小程序、线下信函等多种方式,实现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快速处理和分类处置。

二是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案例宣传、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并核查企业经营状态,做好消费提示,帮助消费者识别并理性消费。

三是强化企业信用惩戒措施。依法将违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并通过信用公示系统公开信息,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开展靶向性监管、精准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四是建立纠纷化解协同机制,引入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建立“公证+调解+仲裁”闭环模式,实现纠纷快速处置,研究制定《预付费服务合同范本》,明确标准化条款。

五是督促企业保存购卡人登记信息5年以上,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完善格式合同条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是督促企业不得针对不特定对象承诺在办卡后以超出国家规定的利率返利给消费者,或者以购卡充值返现、高额回报等名义给予购卡人货币、实物等涉嫌非法集资的发卡行为。

感谢您对昆明市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侯振兴 0871-63189690)

昆明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9日